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50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我部组织对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和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两个肉鸡无高致病性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肉鸡无高致病性禽流感企业)进行了评估。上述两个生物安全隔离区(肉鸡无高致病性禽流感企业)达到有关标准,现予公布。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肉鸡无高致病性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肉鸡无高致病性禽流感企业)共25个单元,详细信息见附件1。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肉鸡无高致病性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肉鸡无高致病性禽流感企业)共34个单元,详细信息见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1.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肉鸡无高致病性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肉鸡无高致病性禽流感企业)生产单元及位置信息 2.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肉鸡无高致病性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肉鸡无高致病性禽流感企业)生产单元及位置信息 农业部 2017年3月24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