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安全科普知识手册
——抗菌药﹒兽药残留﹒耐药性专业知识百问 第四节 政府监管 动物源性细菌的耐药性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如何? 2008年起,每年农业部颁布实施《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农业部负责全国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的工作组织实施。各相关省、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负责本辖区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的组织实施工作。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负责全国动物源细菌耐药性技术指导、数据库建设等相关工作。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辽宁省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上海市兽药饲料检测所、四川省兽药监察所、广东省兽药饲料质量检验所、河南省兽药监察所、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等8家检测机构为监测任务承担单位。 承担单位按照《动物源细菌耐药性检测采样、检测技术要点》的要求进行采样、细菌分离和鉴定、耐药性检测和结果上报。样品应从畜禽养殖场、屠宰厂、孵化场抽取,同时进行养殖场用药情况和饲料来源调查,并填写记录。大肠杆菌、肠球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空肠弯曲杆菌的分离和鉴定,按照《动物源细菌分离和鉴定方法》或参照相关国际标准执行。采样信息和耐药性检测数据被录入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数据库,进行统计分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