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兽药协会DVM兽药使用指导委员会情况介绍
(一)设立的目的和意义 借鉴国外兽医行业药物使用及相关教育的长处,团结和组织我国从业兽医,提高我国兽医的药物使用规范、医疗水平、服务质量;应用“同一个健康”的理念解决实际问题,引领和推动我国畜牧产业中兽药使用范围,频率,剂量和休药期的规范化,致力于维护人类健康,食品安全以及食品保障;利用专业知识积极服务于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缩短我国和发达国家在畜牧业中兽药使用专业性和规范性的差距;推动国内兽医教育和兽医行业的发展;最终目标为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兽药相关教育和行业规范体系,服务于我国的现代化农业的建设和民族复兴。 (二)组成人员 1.自愿加入本委会且经中国兽药协会批准的,接受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中美执业兽医博士奖学金,经美国兽医协会认证的兽医学院攻读执业兽医博士(DVM)学位,已经获得或正在攻读学位的人员; 2.自愿加入委员会且经中国兽药协会批准的,在美国或其他国家的美国兽医协会认证的兽医学院获得或正在攻读相应兽医学位的人员; 3.自愿加入委员会且经中国兽药协会批准的,在非美国兽医协会认证的兽医学院毕业,但已通过美国兽医协会组织的考核,获得北美/欧洲/澳洲兽医从业资格的人员; 4.自愿加入委员会且经中国兽药协会批准的,在北美/欧洲/澳洲攻读或已经获得临床兽医学研究生级别学位的人员; 5.自愿加入委员会且经中国兽药协会批准的其他会员。 (三)职责和业务范围 1.组织委员会内部成员之间的联系,建立流畅的沟通渠道和分享机制,解决内部成员在从业中所遇到的困难和矛盾; 2.建立委员会成员与本行业外部单位、团体、个人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关系,促进本分会的健康发展; 3.定期举办活动,集体商讨针对国内外兽医发展趋势、兽医教育改革、兽医行业热点、农业农村需求等一切相关议题并达成共识; 4.积极举办各种对外活动,扩大委员会的行业影响力,并以此带动兽医教育和兽医行业的发展; 5.积极参与兽医行业法律、法规、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宣传贯彻工作; 6.积极研究制定兽医教育机构质量评估、认证标准,促进兽医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7.积极开展国内外兽医技术交流与合作,为会员和行业内从业人员提供技术交流平台,提高整体执业水准,推动兽医事业的发展; 8.积极组织开展执业兽医的继续教育活动,提高执业兽医技术水平; 9.积极进入基层,普及兽药相关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推广先进兽医技术。 (四)会员权利 1.委员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优先参加委员会组织或举办的各种活动; 3.优先享受委员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4.对委员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6.优先获得委员会提供的有关信息资料。 (五)会员权利 1.执行委员会的各项决议; 2.维护委员会合法权益; 3.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4.向委员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5.遵守委员会章程和有关管理规定; 6.接受委员会的监督和检查。 (六)负责人个人简介 丁一,华中农业大学动物医学副教授,中国预防兽医学(Ph.D),美国执业兽医(DVM)双博士,美国兽医协会会员,2017年获得美国兽医执业兽医执照,毕业于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双城分校,新中国首位公派美国执业兽医博士。在美国主攻猪病净化和小动物疾病。主译《小动物骨盆手术》,在molecular neurobiology, Emerging infectious diseases等杂志发表SCI论文10余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