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企业答辩等程序,广东腾骏动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组织管理和财务成长性等核心领域,均远远超过《管理办法》的要求,顺利通过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 |
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企业答辩等程序,广东腾骏动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组织管理和财务成长性等核心领域,均远远超过《管理办法》的要求,顺利通过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