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等19家单位申报的牛口蹄疫病毒O型、A型二价病毒样颗粒疫苗等5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发布产品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北京纳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申报的猫泛白细胞减少症病毒荧光PCR检测试剂盒等4种兽药产品注册,发布产品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批准齐鲁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申报的亚甲基水杨酸杆菌肽预混剂注册,发布产品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说明书和标签、残留检测方法标准(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北京生泰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申报的茵栀黄口服液等3种兽药产品变更注册,发布修订后的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该产品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新兽药注册目录 2.兽药变更注册目录 3.质量标准 4.工艺规程 5.说明书和标签 6.残留检测方法标准(试行) 农业农村部 2025年3月21日 附件1
新兽药注册目录
附件2
兽药变更注册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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